電腦教室使用規定
苗栗縣士林國小電腦教室使用規定
- 1. 未經任何師長許可,不得私自進入電腦教室使用電腦。
- 2. 嚴禁攜帶或食用任何食物或飲料到電腦教室,並保持電腦教室內整潔。
- 3. 請排隊依序進出電腦教室,嚴禁追逐奔跑,並放低交談音量。
- 4. 未經任課老師許可,禁止安裝使用與教學無關的軟體、網站、遊戲。
- 5. 不得破壞或拆裝任何電腦相關設備,也不得任意移動電腦及其附屬設備。
- 6. 發現任何電腦使用異常,請停止操作,並立即向資訊組反映,嚴禁私自處理。
- 7. 離開電腦教室時,務必關好電腦,鍵盤、滑鼠、耳機請歸位,並椅子靠上。
- 8. 違反相關規定,得依情節輕重限制使用電腦若干時間。
地址:36545 苗栗縣泰安鄉士林村5鄰馬那邦26號
電話:037-962050 傳真:037-962340
電子信箱:shilin@shlines.mlc.edu.tw
版權所有:苗栗縣泰安鄉士林國民小學
最後更新時間:2023-11-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