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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士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士林國小學生學期評量計畫

苗栗縣士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士林國小學生學期評量暨命題審題機制實施計畫

中華民國114年09月03日校務會議通過

壹、依據:

1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6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057680號函「建立定期評量審題機制及迴避原則」。
2、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。
3、苗栗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。
 


貳、目的:

1、建立命題管控機制達成命題客觀性。
2、落實審題機制,符應迴避保密原則,以提升定期評量試題品質,維護評量之公平性。
3、提昇本校教師教學評量專業知能,落實多元評量之實施。
4、激發學生多元潛能,拓展學生學習能力。
 


參、具體辦法:
一、評量基準
(一)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有二次定期評量,期間各教師需填報相關成績分別為:
  A.多元評量成績B.定期評量成績
定期評量期程
         評量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週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時間
第一次定期評量→    第十週   → 114年11/04-11/05
第二次定期評量→ 第二十一週→ 115年01/13-01/14


(二)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有二次定期評量,期間各教師需填報相關成績分別為
  A.多元評量成績B.定期評量成績
定期評量期程
         評量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週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時間
第一次定期評量→ 第十一週→ 115年4/21-4/22
六年級畢業評量→ 第十八週→ 115年6/09-6/10
第二次定期評量→ 第二十週→ 115年6/23-6/24


註:每次定期評量完成後,請各任課教師統計學生相關成績,並請將成績登錄至校務行政系統(全誼系統)。


二、多元評量辦法
由各教師自行設計,並依照班級、課程需要進行評分,其目的在於真實呈現學生在課堂、表現上的差異,並讓學生能藉以得著對學習的動力。

 

三、定期評量辦法
定期評量可以使用多種方式評量,由於紙筆測驗多為過往所採用,但紙筆測驗有時未能完全妥善的反應學生能力與程度,也鼓勵教師嘗試用多種不同方式進行施測,但主要目的均為能夠辨別學生的能力與識別程度為第一要務。


(一) 紙筆評量:請於各次定期評量之前兩周,進行相關考卷的編彙以及彙整,送交教務組進行審核,若有需要修正處,於考前一週完成試卷修正檔。段考後請各班導師收齊,並發下考卷由學生訂正完及家長簽章後,將試卷並同考卷分析表交至教務組,經校長檢視後發還導師。


(二) 素養導向題型:定期評量試卷需有15%的配分為素養導向評量題型,各領域小組招集人可設計各領域之素養導向題型,由教務組彙整後,提供導師進行出題參考,並鼓勵逐年增加試卷之素養導向題型配分。


(三) 口頭測驗:請詳細規劃相關題目,以及欲達成的目標和評分標準,並將題目設計送交教務組進行審核,並於段考後將評語以及相關紀錄送交教務組,交由校長進行檢視以及蓋章。


(四) 實作測驗:設計相關實作內容,並說明各內容之要求以及評量規準,並將評分標準及相關設計送交教務組審核,並於段考後,將各學生行為內容建議與大綱送交教務組,交由校長進行檢視與蓋章。


四、審題方式:(於考前兩周完成) 

(一)定期評量前,由該領域任課教師協助審查試題。
(二)審題時應就命題原則審查,並注意項序、配分、標頭、字體等,避免錯誤。
(三)審題後立即修正、確認與繳卷,審題之資料應妥為管理與保密。
(四)參與審題老師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。
 


五、保密與迴避原則:
(一)  試題完成後,務必進行保密,不得事先透露相關內容於學生。
(二)  審題教師若有子女就讀,應向教務組回報,並另請教師協助審題。


六、成績單:
統一格式,格式由教務組統一設計,並請各教職同仁切記,依據準則不得公開呈現學生在班級以及學校中的排名。


肆、本計畫陳 主任、校長 核可後並於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。

更新日期:2025-10-14
點閱次數:1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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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時間:2025-11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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