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泰安鄉士林國民小學學生在校時間實施原則
114年10月07日教職員會議通過
一、 依據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修正之「苗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在校時間實施原則」辦理。
二、 士林國民小學(以下簡稱本校)安排學生在校作息時間,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(以下簡稱總綱)規定。
三、本校訂定學生在校時間(到校與放學時間)以自七時三十分起至十六時三十分之間為原則(不含課後照顧、學習扶助方案與課後輔導課)。除每週學習總節數限制外,學生在校時間以連續滿八小時,日課程表為半日時,以連續滿四小時為原則;且放學時間不超過中午十二時五十分。
四、本校學生在校時間(到校、放學與作息)之訂定,由本校配合交通狀況與家長作息特性,並兼顧學生安全,做適當安排。
五、依據課程綱要學習節數每節上課時間,國中為四十五分鐘,國小為四十分鐘,惟本校得視課程安排之需要,在「學習總節數」不變的原則下,彈性調整每節上課時間,以利統整與協同教學之實施。慈輝班另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。
六、本校若遇特殊情事,須臨時調整學生在校時間,得在規定時間範圍內自行變更,惟不得影響學生上課總節數,且須與相關學生家長充分溝通說明後實施;如有重大改變時,應專案報府備查。
七、本校應依課程綱要規定,安排各學習領域及彈性學習節數,其他非學習節數之活動,例如學校朝會、清掃、晨光活動,課間活動、午餐、午休、導師時間等不列入學習總節數內,由各校依需要自行安排。
八、本校交通車路線分別為達觀-桃山-士林國小;上部落-中部落-下部落-士林國小,時間由每天7:10~7:45之間接送學生到校。
九、本校依本原則訂定學生在校時間之相關補充規定,經校務會議審核通過後,應納入學校總體課程計畫,列為附件,並登載於學校網站公告周知。
十、 苗栗縣泰安鄉士林國小作息時間表及相關說明如以下附件:
苗栗縣泰安鄉士林國小作息時間
起訖時間 項目
07:30~07:50 晨間打掃
07:50~08:35 早自修
08:40~09:20 第一節
09:30~10:10 第二節
10:20~11:00 第三節
11:10~12:00 第四節
12:00~12:30 午餐
12:30~13:00 午休
13:00~13:40 第五節
13:50~14:30 第六節
14:30~15:10 第七節
15:30~16:10 課後
16:20~17:00 課後
補充說明:
1. 低年級
週(二)全日課
週(一、三、四、五)半日課
中年級
週(一、二、四、五)全日課
週(三)半日課
高年級
週(一、二、四、五)全日課
週(三)半日課
2. 週(三)穿著校服;
週(一、二、四、五)穿著便服。
3. 08:10~08:35
週(二)教師晨會
週(三)兒童朝會
4. 07:50~08:35早自修安排
週(一)晨間運動
週(二)英語日
週(四)母語日
週(五)多元社團

